7月25日,玛曲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州委州政府督察组州环境卫生第四督察组及县相关负责人就玛曲县城区美化亮化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并对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检查组一行冒雨深入城区各商业街区、主要街道视察美化亮化绿化工程,不时停下脚步现场商讨、研究,详细了解美化亮化绿化工程的建设情况。检查组要求,迎宾路、格萨尔广场及步行街等主要阶段的亮化一定要要提高标准,做出水平,注意色彩搭配,优化亮化细节,让群众感受到喜庆的氛围。政府办公楼、居民楼等地段的亮化要突出特色、简介大方,要在面、形上下功夫,注意光源的摆放,要做到既不影响广大干部职工上班休息,又要彰显出美观大方夜景。
夜幕降临,在各色灯光的映照下县游客服务中心大楼、县城门、格萨尔民俗一条街、格萨尔文化广场、城区的大街小巷都熠熠生辉,别具民族特色。从远处望去黄河臂弯里的高原小城成为了黄河岸边夜空中最亮的星,成了一道流光溢彩的风景线。
据了解,玛曲县委县政府从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按照“白天要靓,晚上要亮”的标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城区美化亮化工作,对全县城区各街道路面井盖、垃圾台、雨污水井盖、道路、草坪隔离栏、破损等市政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对县城区各沿街(尕玛路、黄河路、格萨尔东、西街等地段)楼宇墙面进行了粉刷改造,共粉刷城区各沿街建(构)筑物立面破损墙面约13.5万平方米。维修更换县城区各路段雨污井盖102个;维修垃圾台34个;更换和维修道路、草坪隔离栏等设施1850米;设置城区商户门牌匾600余块;修补城区人行道破损地砖和道牙约4300平方米。通过整治,彻底解决了墙面涂画问题,城市面貌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和改善。开展亮化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县检察院、汽车站、赛马场、影剧院、建设路二层商铺等35处建筑物的立面亮化和维修工作,县文广局、人大政协等14处建筑物立面亮化和维修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城区主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公共广场景观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沿街办公楼、商铺、酒店、宾馆等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等设施亮灯率达到90%以上。开展绿化补植。城区街道两旁空地共绿化9处,铺设草坪500平方米。共投资140万元开展了公路沿线绿色长廊项目建设,拉运黑土500余车,平整空地150余亩,播散草籽5吨,植树600棵,建设绿色长廊围栏1万米。开展春季植树造林10万余棵,为打造美丽玛曲,提高旅游形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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