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政府
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2周年,也是“9·18事变86周年,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检验我县城区防空警报设施运仃状况,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甘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州人防发(2017)20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于9月18日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现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
二、试鸣方式
室外固定电声警报器发放警报信号。
三、警报信息及鸣放程序
1.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逼,时间3分钟。
2. 空袭警报:上午9:00与下午15:0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空袭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3分钟。
四、试鸣范围
玛曲县城区
五、试鸣地点
玛曲县格萨尔文化广场
六、组织实施
1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县人防办负责组织实施
2防空警报试鸣前,请宣传部、新闻媒体等就有关内容进行宣传
3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和具名积极配合,保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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