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办发〔2017〕275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甘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甘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67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26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关于印发甘南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7〕239号)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聚焦现实问题,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实现重点突破、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在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统一基础设施、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六个统一”的总体原则,依托我州已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推进全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开展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有效解决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条块分割、信息孤岛、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工作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州政府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普查摸底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全州政府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为网上政务服务等跨部门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完成省、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对接。各县市根据全州统一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本县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2018年6月底前,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共享、分级负责的要求,基本建成全州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州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实现省、州两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互联互通。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加快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
(一)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省上统一安排,改造整合甘肃省政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梳理各县市、各部门现有业务专网,除极少数情况外,以是否涉密为分类标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的迁移整合工作。(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善甘肃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已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常态化管理机制,政府系统跨部门、跨县市、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必须依托全州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统一电子政务云平台。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现有的基础设施资源,2018年底前建成全州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实现省、州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互联互通。(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统一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理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云平台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州政务信息化工程规划建设的协调指导和考核监督。(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州委网信办配合)
三、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和业务专网普查。2017年11月底前,对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掌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情况,全面摸清各县市、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奠定基础。(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开展全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是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的基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有关要求,州政府各部门要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积极与省上对口厅局衔接,于2017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由州发改委负责汇总形成甘南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各县市同步完成相关工作。(州发改委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提升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建设,建设完善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体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拓展网络覆盖范围。按照省上统一安排,整合甘肃省政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形成统一的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平台。2018年6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县市、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网络支撑服务能力。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各类业务专网逐步向全州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整合。2018年底前,基本建立全州互联互通的政务网络体系。(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推动部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2017年底前,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提出本县市、本单位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经过相关审核或评测后,将全州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接入全州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州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机房和购买电子政务硬件设施。(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五)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依托现有全州政务服务系统资源和“互联网+智慧甘南”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州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着力解决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新建、已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必须实现与全州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配合)
四、加大体制机制保障和监督落实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甘南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强化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有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推进落实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工作进度。从2017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单位向州政府办公室上报各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进展情况,由州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经费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
(三)强化评价考核。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2018年8月底前,制定完成全州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每年对各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州委网信办、州审改办、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督查审计。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审计机关在对其他事项审计中,要关注政务信息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整改落实(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审计局负责、州政府督查室)。
(五)优化建设模式。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与服务,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按照省上《电子政务服务采购管理相关办法》,完善我州政府购买信息系统、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数据资源和运维服务等信息化服务的相关政策。(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负责)
(六)建立备案制度。县市政府及州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要及时向州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备案。制定《甘南州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联动机制,优化完善审批流程,杜绝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各县市根据全州统一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负责)
(七)完善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掌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运维费用、经费渠道、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备案情况等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力度。加大对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电子政务云平台等公共性基础性平台的运维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业务专网的运维经费。(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审改办等部门负责)
(八)加强安全保障。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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