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甘财预〔2018〕9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玛曲县委和甘南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玛曲县委和甘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3.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4.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5.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6.对全县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其它应由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十一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翻译科、司法警察大队、派驻尼玛镇检察室、派驻欧拉乡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11万元,比2017年预算346.8万元增加154.31万元,增长4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以及检察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379.11万元,比2017年预算346.8万元增加32.31万元,增长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检察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省级部门预算。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保障运转经费13个,主要是办案补助经费;保密密码专项;检察官法警服装费;控告申诉及派驻机构专项;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专项经费;培训费;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设施维修经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费;特勤举报奖励及检验鉴定专项费;业务费;员额制书记员经费;侦查监督及公诉案件专项经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网络运行维护费;案管办达标。
3.项目评审情况
2018年申请项目共15个,全部未纳入评审项目。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395.19万元,比2017年预算334.02万元增加61.17万元,增长1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以及检察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5万元,比2017年预算86.1万元减少36.35万元,减少4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退出财政统发,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政策推进进度作相应统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7万元,因司改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相应预算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9.20万元,因司改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相应预算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未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预计组织出国(境)0个团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因司改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相应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现车辆保有量4辆,2018年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本级计划购置车辆0辆),比2017年增加0万元,2017年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8万元,本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司改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相应预算增加。
4.培训费1.21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1.2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司改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相应预算增加。二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中共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培训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行﹝2017﹞43号),培训标准提高;三是是根据《“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高检政﹝2017﹞65号)精神,2018年各业务条线培训班次增多。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6.机关运行经费48.04万元,比2017年预算17.8万元增加30.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乡镇检察室的建立,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的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2万元,基本支出27.92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所属1个一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859.74万元。其中:业务用房2529.81平方米,价值521.27万元;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价值101.9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为三辆警车。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9.19万元,主要包括:(复印机4万元,车辆0万元,保密密码专项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8万元,台式电脑4万元,书柜0万元,其他0万元,办公桌椅9万元,其他项目类122万元,其他办公设备0.4万元,碎纸机0.95万元,传真机0万元,照相机及器材0万元,文件柜0.7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万元,笔记本电脑4.4万元,沙发(含茶几)0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4.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对下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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